
零差率,降低药占比,严控保费,彻底改变了医院原有的以药养医格局,但是,对医院来说,习惯了多年的药品利益,真正割裂是多么大的痛。于是部分地区,某些医院就使出浑身解数,在彻底到来的革命之前努力挣扎一番……
国家三令五申的“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政策以及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让那些原本就在做医药电商、互联网医疗以及做DTP药房的一片欢腾,继而,2018年4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互联网+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时,作为处方共享平台实际运作方的互联网医疗公司久违地成为关注的焦点和资本的热点。
有了国家的支持,做处方外流几乎就是名正言顺了,而国家将卫计委、药监、医保纳入监管体系,就解决了原来的处方药电商不能放开的核心痛点,所以2014年《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了。
那么,国家为什么现在支持建设处方共享平台,让处方外流?而以前就想不到吗?
不是想不到,而是时机未到!单纯从模式上来说,现在国家依然并没有放开医药电商,处方药依旧不允许网络销售,而是以“网订店取”及“网订店送”的模式来进行,主要的一点还是有了店的保障,可以对处方药品做一步的把关。
所以药店分级制度就是对能否承接处方药销售的药店建立一个准入门槛,加入专职的执业药师可以对处方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对于部分药品品种有一个存储、配送的必要条件,如设立冷藏柜及阴凉药品区域等,这些都需要一个资质,这些也都是一些必要条件才能保证这部分处方药的存储及销售。
早在当年商务部、卫计委、发改委对于处方药降价控制权进行博弈的时候,卫计委仅凭一条处方药网售缺乏监管这一条就驳回了商务部赖以为豪的网络竞争。而发改委屡试不爽的硬性降价政策也遭遇了滑铁卢,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逻辑。
2016年北京,2017年柳州、广州都在尝试了取消门诊药房的试点,国家尝试以提高诊疗费和政府补贴的模式来实现医药分家,但最终北京的某些试点医院开了自己的关联药房,柳州、广州的某些医院搞起了“招标准入”,都是要进行利益反哺,因为靠政府的补贴在现实中很难达到平衡。
我原来的公司和青岛百洋一样,我们都是坚持做了多年的DTP(处方外流)系统,但是仅和医生层级的合作难以走向阳光化,而百洋自营的品种也是逐渐减少,因为没有达到工业的预期,所以,难以实现全面的开花。
而去跟医院合作,医院的诉求也只是在医药分家的政策下如何尽量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从医院的层面,将医院的处方分流出去,医院是不愿意合作的。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医院要搞关联药房的原因。
百洋在梧州搞的处方共享平台,看似是一个企业的偶然,实际上这也是国家尝试和探索的一个必然。所以,梧州的合作,是与当地卫计委合作的一个政府层级的合作。
在政府的推动下,以医院为核心,联合卫生、药监、社保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药店共同建设的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销售信息互联互通的一整套体系。
政府为什么支持建设处方共享平台?推动处方外流,让患者自由选择社会药房购药?目前以梧州模式为例,这些社会药房的药品、价格其实跟医院药房是完全同步的,患者完全可以在医院的门诊药房拿药啊,就算去外面的社会药房买也没有优惠。但这件事为么就被推广为国家支持的未来发展模式呢?
作为医院来说,外面的社会药房和医院药房同步,仅仅相当于医院的药房进行了扩展,由100平米的药房变成了几千上万平米,反正医院的药店是零加成了,患者从院内买还是院外买,对医院来说根本无所谓。
对于药店来说,当初可以承接医院的处方外延,简直是欣喜若狂,但这一年多做下来,这些药店发现,流水是有了,但根本没赚到钱,因为他们的品种也跟医院一样执行零差率。
对于患者来说,目前的好处就是省去了医院药房的排队交钱取药,药价还是那个药价,并没有因为药店的竞争而得到优惠的好处。
所以,目前的处方共享平台既没有给工业带来院外的增量,也没有给药店带来盼望中的蛋糕,但是政府为什么要推动这个模式的建立呢?
那是因为从国家层面来讲,建立整个模式根本就不是为了工业渠道的转移,也不是为了把医院的蛋糕分给院外的药店。而是为了医保控费!
也许有人会说:“你傻吧?老刘,医保控费是针对医院的行为,处方外延控谁的费?”
我们知道,医院为什么能进行医保控费?因为医院的HIS都是连接到卫生部门以及数据中心的,在这套系统上,医保,药监……都有相应的接口可以实时监管,所以小到一个医生的某个品种一旦开多了,就成为了考核院长的一个绩效指标了。
所以,在医保控费政策下,医生将大量处方开到院外,而且喜欢用白条或者手写处方的模式来开,因为这样是不会计入药占比的,也不会留下大量开院外方的证据。
说道这里,补充一句,医生开院外处方并不一定就是为了利益,而是有些医院在执行药占比的政策时候矫枉过正,比如某些肿瘤科室,一个医生就只允许开了几万不到十万的份额,但肿瘤药品种价值那么高,医生稍微一开就会超,而一旦超了,要么罚款,要么就不能开了,面对其他大量患者,难道不治病了吗?
我的一个医生朋友,6月份的工资只拿到了9.86元,就是因为药开多了,被罚款罚成这样了。我在云南一家肿瘤医院考察的时候,发现一个现象:每月1-10号医院人满为患,天天凌晨就无数人排队,而10号以后病患少得让人怀疑。了解之后才知道,因为医院的药品药占比控制很严,每天的药品属于限量销售,就算限量销售,也只能卖到10号就不能卖了,所以这些用药的患者就只能赶在10号前凌晨来排队购买。
所以,像这种情况,医院开院外方也是无奈之举。
好,话说回来,国家为什么在推动处方外流的情况下,支持建设处方共享平台,这个平台有了卫生、药监、医保的部门介入、监管之后,实际上就是一套院外的HIS了,那么这套平台系统成熟了,成熟到一个省级区域都在用的平台之后,那么院外方依旧可以进行控费了,依旧可以监管处方的合理外流用药,所以,也就不会出现院外方滥用药的情况了。
国家为甚非对院外方也要进行控费?是因为院外方也是要接入医保的。既然院外也接入医保,那么解决了院内滥用药的情况,院外就不管了吗?所以,不会不管,所以,国家支持院外处方共享平台建设,实际上也是对医保控费的一个把控。
那么有人也许会说:“国家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既然院内院外都控费,何必开展院外呢?直接就只保留院内不就行了?”
国家鼓励处方外流,并且在严控药占比的政策下,将大量品种踢出医院,未来医院可能就变成主治药品和基药的模式,那么外流出去的呢?国家傻到辅助药流到外面去依然给你报销吗?
呵呵,报销,只是一个过渡,作为保障医保支付不崩盘的一个做法就是医保能够支付得起,也就是进项大于支出,这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大量药品降不下价来,特别是辅助用药,必要性不大,费用还很高。国家的选择就只能是这些品种将来国家就不给你报了。
所以,回归到医院,医院就是从根本上治病,治必要的病,用必要的药,至于那些花里胡哨的,以利益为核心的,那些吃不死人治不好病的药,就进入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吧。
来源:原创: DTP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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