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特芬适应症】
根据临床研究及文献报道重组人干扰素α2a适用于以下治疗:
1)淋巴或造血系统
肿瘤-毛状细胞
白血病-
多发性骨髓瘤-低度恶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慢性髓性白血病
2)病毒性疾病
-伴有HBV-DNA、DNA多聚酶阳性或HBeAg阳性等病毒复制标志的成年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人。
-伴有HCV抗体阳性和谷丙转氨酶(ALT)增高,但不伴有肝功能代偿失调(Child分类A)的成年急慢性
丙型肝炎病人。
-
尖锐湿疣【
因特芬用法用量】
毛状细胞白血病
起始剂量:每日300万国际单位,皮下或肌肉注射,16到24周。如耐受性差,则应将每日剂量减少至150万国际单位,或将用药次数改为每周3次,也可以同时减少剂量和用药次数。
维持剂量:每次3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或肌肉注射。如耐受性差,则将每次剂量减少至15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
疗程:应用该药大约6个月以后,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病人继续用药或是对疗效不佳的病人终止用药。
注:对血小板减少症病人(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9/升)或有出血危险的病人,建议以皮下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
多发性骨髓瘤
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3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根据不同病人的耐受性,可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除病情迅速发展或耐受性极差外,这一剂量可持续使用。
低度恶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重组人干扰素α2a作为化疗的辅助治疗(伴随或不伴随放疗),可以延长低度恶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病人的无病生存期和无恶化生存期。
推荐剂量:在常规化疗结束后(伴随或不伴随放疗),每周3次,每次300万国际单位,皮下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至少维持治疗12周。重组人干扰素α2a的治疗应该在病人从化、放疗反应中一恢复就立即开始,一般时间为化、放疗后4-6周。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也可伴随常规的化疗方案(如结合环磷酰胺、强的松、长春新碱和阿霉素)一起进行,以28天为一周期。在第22-26天,皮下或肌肉注射重组人干扰素α2a600万国际单位/平方米体表面积。重组人干扰素α2a结合化疗进行治疗时,重组人干扰素α2a的使用应该和化疗同时进行。
慢性髓性白血病(CML)
重组人干扰素α2a适用于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60%处于慢性期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不管是否曾接受其他治疗,接受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后可达到血液学缓解。
三分之二这类病人在开始接受治疗最近18个月后取得完全的血液学缓解。与细胞毒性化疗不同,α2a干扰素能持续维持细胞遗传学缓解达40个月以上。
推荐剂量:建议对年满18岁或以上的病人作重组人干扰素α2a皮下或肌肉注射8-12周,推荐逐渐增加剂量的方案如下:
第1-3天每日300万国际单位
第4-6天每日600万国际单位
第7-84天每日900万国际单位
疗程:病人必须接受治疗至少8周,要取得更好的疗效至少需要治疗12周,然后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病人继续用药或对血液学参数未见任何改善者终止用药。疗效良好的病人应继续用药,直至取得完全的血液学缓解,或者一直用药最多到18个月。所有达到完全血液学缓解的病人,均应继续以每日9百万国际单位(最佳剂量)或以9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最低剂量)进行治疗,以使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细胞遗传学缓解。尽管有见到开始治疗两年后达到细胞遗传学缓解者,但尚未定出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最佳疗程。
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
重组人干扰素α2a适合治疗伴有HBV-DNA,HBeAg及DNA多聚酶阳性等病毒复制标志的成年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人。
推荐剂量:尚未定出治疗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最佳治疗方案。通常以5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注射,共用6个月。如用药一个月后病毒复制标志或HBeAg无下降,则可逐渐加大剂量并可进一步将剂量调整至病人能够耐受的水平,如治疗3-4个月后没有改善,则应考虑停止治疗。
儿童:据报道对患有
慢性乙型肝炎的儿童以每平方米体表面积1000万国际单位进行治疗是安全的,但其治疗效果尚未定论。
警告:重组人干扰素α2a对慢性乙型肝炎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病人的疗效尚无定论。
急慢性丙型肝炎(非甲非乙型肝炎)
重组人干扰素α2a适合治疗HCV抗体阳性,谷丙转氨酶(ALT)增高和不伴肝脏失代偿成年慢性丙型肝炎病人。但没有临床和组织学方面长期好转的依据。
起始剂量: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300至5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或肌肉注射3个月作为诱导治疗。
维持剂量:血清谷丙转氨酶正常的病人需要再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3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注射3个月作为完全缓解的巩固治疗。病人血清谷丙转氨酶不正常者必须停止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
注:大多数接受了足够治疗后复发的病人会在治疗结束后4个月内复发。
尖锐湿疣
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100至3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或肌肉注射,共1至2个月;或于患处基底部隔日注射100万国际单位,连续3周。
【
因特芬注意事项】
重组人干扰素α2a必须在经验丰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只有具备良好的诊断和治疗设施才可能进行恰当的治疗以及合理的处理合并症。
不仅要告诉病人治疗的益处,也应告诉病人可能的不良反应。
如有轻到中度肾脏、肝脏或骨髓功能低下时,需要密切监测这些功能。
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已有严重骨髓抑制病人时,应极为谨慎,因为重组人干扰素α2a有骨髓抑制作用,使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其次是血红蛋白的降低,从而增加感染及出血的危险性。重要的是应在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之前及治疗中的适当时期对这些项目进行密切监测,并定期进行全血计数检查。
据报道以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时,出现不同的自身抗体。进行干扰素治疗期间,自身免疫疾病的临床表现多见于有发展为自身免疫疾病倾向的受试者。接受重组人干扰素α2a治疗的病人极少出现自身免疫现象(如:脉管炎、
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甲状腺功能障碍和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因特芬禁忌】
重组人干扰素α2a禁用于以下病人
-对重组人干扰素α2a或该制剂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
-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或有心脏病史者。尽管尚未发现重组人干扰素α2a对心脏产生直接毒性作用,但似乎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经常相关的急性、自限性毒性(如发烧、发冷等),可能会加重已存在的心脏疾病。
-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
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伴有晚期失代偿性
肝病或
肝硬化的肝炎患者。
-正在接受或近期内接受免疫抑制制剂治疗的慢性肝炎患者,短期“去激素”治疗者除外。
-即将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的HLA抗体识别相关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
【
因特芬性状】
因特芬为无色澄明液体,pH6.9±0.5。
【
因特芬有效期】
二年
【
因特芬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10050
【
因特芬生产企业】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