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达必妥
- 药品通用名: 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
- 达必妥规格:300mg(2.0mL)/支(预充式注射器)
- 达必妥单位:支
- 达必妥价格
- 会员价格:
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达必妥)说明书简要信息:
【达必妥适应症】
特应性皮炎
达必妥用于治疗外用药控制不佳或不建议使用外用药的6个月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达必妥可与或不与外用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
结节性痒疹
达必妥用于治疗适合系统治疗的中度至重度结节性痒疹的成人患者。
哮喘
达必妥适用于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其中包括:
1)经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联合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伴有2型炎症(以嗜酸性粒细胞增加和/或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升高为特征)的哮喘患者;
2)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的哮喘患者。
【达必妥用法用量】
达必妥应由具有适应症诊断和治疗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处方。
剂量
特应性皮炎
成人
推荐成人患者使用达必妥的初始剂量为600mg(300mg注射两次),继以每两周一次给予300mg,皮下注射给药。
儿童(6个月-17岁)
6个月至17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详见表1。
表16个月至5岁和6-17岁儿童特应性皮炎患者的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皮下给药剂量
a在6个月至5岁的特应性皮炎儿童患者中,不推荐使用初始负荷剂量。
*Q2W-每两周一次;Q4W-每四周一次
达必妥可与或不与外用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可使用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但应仅限于问题部位,如面部、颈部、褶皱区域和生殖器部位。
达必妥治疗特应性皮炎16周后无效的患者应考虑停止治疗。一些在初始治疗中部分应答的患者可能会在16周后的继续治疗中获得病情改善。若达必妥治疗必须中止,患者仍能成功接受重新治疗。
结节性痒疹
推荐成人患者使用达必妥的初始剂量为600mg(300mg注射两次),继以每两周一次(Q2W)给予300mg。
达必妥可与或不与外用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
结节性痒疹临床试验数据适用于接受长达24周治疗的患者。达必妥治疗结节性痒疹24周后无效的患者应考虑停止治疗。
哮喘
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
12岁及以上成人和青少年患者的推荐剂量详见表2。
表212岁及以上成人和青少年哮喘患者的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皮下给药剂量
*Q2W-每两周一次
给药方法
皮下使用。
达必妥通过皮下注射至大腿或腹部,肚脐周围5厘米以内的区域除外。如果由他人进行注射,也可注射于上臂。
每支预充式注射器仅供一次性使用。
对于400mg初始剂量,应在不同的注射部位接连注射两次200mg达必妥。
对于600mg初始剂量,应在不同的注射部位接连注射两次300mg达必妥。
建议每次注射时轮换注射部位。达必妥不应注射至脆弱、受损或有瘀伤、疤痕的皮肤上。
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认可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自行注射达必妥,或者由患者的看护人员进行给药。12岁及以上青少年使用度普利尤单抗时,建议由成人实施给药或在成人监督下用药。在12岁以下儿童中,应由看护人员给药。在使用前,应根据包装说明书中的使用说明(见文末图示),对患者和/或看护人员,提供适当的准备和使用达必妥的培训。
错过用药
每两周一次给药的患者错过一次给药时,在计划给药日后7天内补充给药,然后恢复原先的给药计划;如未能在计划给药日期后7天内完成补充给药,等待至下一个计划给药时点给药。
每四周一次给药的患者错过一次给药时,在计划给药日后7天内补充给药,然后恢复原先的给药计划;如未能在计划给药日期后7天内完成补充给药,补充注射后重新建立新的给药计划。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65岁)
对于老年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
肾功能不全
轻度或中度肾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达必妥在严重肾损害患者中的数据极其有限(见[临床药理])。
肝损伤
尚无达必妥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数据(见[临床药理])。
体重
不建议对特应性皮炎成人患者或结节性痒疹成人患者或12岁及以上成人和青少年哮喘患者根据体重调整剂量(见[临床药理])。
6个月至17岁特应性皮炎患者的推荐维持剂量为200mgQ4W(5kg至小于15kg),300mgQ4W(15kg至小于30kg),200mgQ2W(30kg至小于60kg)和300mgQ2W(60kg及以上)(见表1)。
【达必妥注意事项】
哮喘急性发作
达必妥不用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或哮喘急性发作。达必妥不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痉挛或哮喘危象。
超敏反应
如果发生全身性超敏反应(速发型或迟发型),应立即停用达必妥并开始适当的治疗。达必妥给药后,特应性皮炎开发项目中报告的血清病/血清病样反应病例非常罕见。已报告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血清病样反应的病例。在注射达必妥后,速发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发生的时间从几分钟到七天不等(见[不良反应])。
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哮喘研究中接受达必妥治疗的成人患者报告过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的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及血管炎。临床医生应注意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患者可能出现的血管炎性皮疹、肺部症状加重、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接受哮喘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有时还会出现符合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的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或血管炎的临床特征,这些疾病通常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些事件可能与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减量有关,但不一定始终如此。目前,达必妥与此事件因果关系尚未确立。
蠕虫感染
已知蠕虫感染的患者被排除参加临床研究。达必妥通过抑制IL-4/IL-13信号传导,可能会影响针对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原先存在蠕虫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使用达必妥前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在接受达必妥治疗期间感染蠕虫,并且对抗蠕虫治疗无反应,则应停止达必妥治疗,直至感染消除。参加儿童哮喘研发项目的6-11岁儿童报告了蛲虫病病例。
结膜炎和角膜炎相关事件
结膜炎和角膜炎相关事件在达必妥治疗中已有报告,主要见于特应性皮炎患者。部分患者报告了结膜炎或角膜炎伴发的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见[不良反应])。
应建议患者向其医务人员报告新发或恶化的眼部症状。接受达必妥治疗的患者,如果发生结膜炎且经标准治疗不能缓解,或有提示角膜炎的体征和症状,则应接受眼科检查(见[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
达必妥治疗开始后,请勿突然停止全身性、局部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适用,糖皮质激素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糖皮质激素减量可能会伴有全身性戒断症状和/或导致先前被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控制的症状/病情显现出来。
2型炎症生物标志物水平可被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抑制,这点在评估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患者的2型炎症水平时应予充分考虑(见[临床药理])。
合并哮喘的患者
在未咨询医生的情况下,接受达必妥治疗且合并哮喘的患者不应调整或停止哮喘治疗方案。停用达必妥后,应仔细监测合并哮喘的患者。
疫苗接种
达必妥给药时,应避免同时给予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因为尚未确定此类操作的临床安全性和疗效。建议在达必妥治疗前,患者应已根据当前免疫指南完成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接种。尚无临床数据支持对接受达必妥治疗的患者给予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更具体指导。已评估了对Tdap疫苗(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三联疫苗)和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免疫应答(见[药物相互作用])。
钠含量
达必妥每200mg或300mg剂量含钠均低于1mmol(23mg),即基本“不含钠”。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达必妥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无影响或可以忽略不计。
配伍禁忌
在无配伍禁忌研究的情况下,达必妥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
【达必妥禁忌】
对达必妥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者禁用。
【达必妥性状】
透明至略带乳白色、无色至淡黄色溶液,无可见颗粒。
【达必妥有效期】
36个月
【达必妥批准文号】
【达必妥生产企业】
SanofiWinthropIndust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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