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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适应症】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
自身免疫性疾病:
内源性
葡萄膜炎: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
肾病综合征: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
类风湿关节炎: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
银屑病: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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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用法用量】
器官移植初剂量为10-15mg/公斤体重,手术前12小时内分2次服。手术后以10-15mg/公斤体重/日的剂量维持1-2周,以后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减至2-6mg/公斤体重/日维持。当本药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时(如皮质激素合用或作为三联或四联治疗的一部分时),应采用较低的初始剂量(如3-6mg/公斤体重/日)。若使用山地明静脉输注浓缩液,推荐剂量为适当
新山地明剂量的三分之一,应尽早转为口服药。
骨髓移植移植前一天,应给予3-5mg/公斤体重/日,静脉滴注,连续2周,然后改为口服维持治疗,剂量为12.5mg/公斤体重/日,分两次服,至少需3-6个月,以后逐渐减量至零,此过程自手术起至停药约为1年。若初始治疗即采用口服法,推荐剂量为12.5-15mg/公斤体重/日。
内源性葡萄膜炎初始口服剂量为5mg/公斤体重/日,直至炎症减轻和视力改善。如疗效不显著,可将剂量增加到7mg/公斤体重/日。若单独用药无法有效控制病情,可与可的松0.2-0.6mg/公斤体重/日或相当量的其它皮质激素合用。为了进行维持量治疗,新山地明应逐渐减至最小有效量,在缓解期内,剂量不超过5mg/公斤体重/日。
肾病综合征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5mg/公斤体重/日,儿童6mg/公斤体重/日。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新山地明的初始剂量不应超过2.5mg/公斤体重/日。
若单独用药的疗效不满意,尤其是对皮质激素抗药的患者,建议采用新山地明和小剂量皮质激素联合应用。若治疗3个月,未见病情改善,则应停用新山地明。为了进行维持量治疗,应将新山地明剂量逐渐减至最小有效量。
类风湿性关节炎3mg/公斤体重/日,口服6周。若疗效不显著,则可逐渐增加剂量,但不应超过5mg/公斤体重/日。可能需要12周才能获得足够的疗效。进行维持治疗,按各人的耐受性给予维持量。新山地明也可以与小剂量的皮质激素和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银屑病初始剂量为2.5mg/公斤体重/日,口服。若用药1个月后病情无改善,则可逐步提高剂量,但剂量不应超过5mg/公斤体重/日。在6周内,若5mg/公斤体重/日的剂量对银屑病不能产生充分的疗效,则应停用新山地明。在某些须迅速改善病情的患者中,可将初始剂量调为5mg/公斤体重/日。根据临床情况决定维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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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注意事项】
由山地明转换为新山地明: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
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
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
用新山地明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
在新山地明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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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禁忌】
对环孢素过敏者以及对聚氧乙烯蓖麻油过敏者,肾功能不全、未控制的
高血压、未控制的感染或任何恶性
肿瘤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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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性状】
新山地明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淡黄棕色的澄清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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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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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4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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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明生产企业】
CatalentGermanyEberbachG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