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夏桑菊颗粒(OTC)
- 药品通用名: 夏桑菊颗粒
- 夏桑菊颗粒(OTC)规格:10g*20袋
- 夏桑菊颗粒(OTC)单位:包
- 夏桑菊颗粒(OTC)价格
- 会员价格:
夏桑菊颗粒(夏桑菊颗粒(OTC))说明书简要信息:
【夏桑菊颗粒(OTC)功能主治】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夏桑菊颗粒(OTC)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克(1~2袋),一日3次。
【夏桑菊颗粒(OTC)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夏桑菊颗粒(OTC)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夏桑菊颗粒(OTC)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夏桑菊颗粒(OTC)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夏桑菊颗粒(OTC)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夏桑菊颗粒(OTC)禁忌】
尚不明确
【夏桑菊颗粒(OTC)性状】
夏桑菊颗粒(OTC)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夏桑菊颗粒(OTC)有效期】
24个月
【夏桑菊颗粒(OTC)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171
【夏桑菊颗粒(OTC)生产企业】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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